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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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二)服务名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
(三)服务内容:因合同纠纷我企业作为原告需保险公司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现对案件进行询价采购。
1.案件基本要素:
(1)涉案金额范围:约人民币2.4亿元
(2)受理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3)案由:合同纠纷
(4)保全财产:银行账户、土地、房产、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等
2.采购预算控制费率为0.6‰;
3.中标人确定方式:报价费率最低者中标。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下设的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二)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的报价。
(三)报价单位具有保险许可证。
三、服务要求
1.报价单位协同其国内分支机构能够及时提供受理法院接受并认可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
2. 出具的保函必须明确保全上市公司股票。
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含税全包价。
(二)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报价单(附件1)、报价承诺函(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城投创投公司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附件4),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并按照本询价函附件格式提交材料。
五、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形式及送达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16:00整。
(二)送达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2写字楼31F
(三)线下报价形式:请将本公告第四条第三款所要求报价文件资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印章并使用文件袋密封后(注意:文件袋封口处需加盖印章),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逾期无效。
本次报价不接受电子邮件及其他任何网络信息形式的报价,如未及时送达或不符合要求提报的报价资料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3615329868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七、其他
(一)报价单位对所知悉的所有项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出具法院接受并认可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则我企业将直接选聘报价最低排序中第二名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三)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中注册资本最高者作为中标单位。
(四)委托人或将根据案件立案起诉情况实际调整受理法院。
附件:1.报价单
2.报价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城投创投公司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报价单
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就贵单位案件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需求,我司费率报价为 。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承诺函
致: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贵单位所发的询价采购公告,经仔细研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询价采购公告的所有要求。我方愿按公告中明确要求提供我方报价并作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本次报价所提供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2.我方保证能按照公告要求的服务内容,优质高效地完成委托任务。
3.我方报价已考虑了询价函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4.我方保证并承诺如法院不认可其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同意全额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保险费。
5.我方作为参与本次询价采购事项的参与者和知情人,涉及接触保密信息及保密事项,在此承诺严守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兹有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为配合诉讼案件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供相关担保措施,拟聘请保险机构提供保函服务费用。
本人(姓名) 系(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青岛海丝稳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服务保险机构聘用的询价采购活动。被委托人在完成上述工作过程中负责签署相关文件、处理与之有关的事物,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 性别: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手机: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询价比价活动的,无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件4
城投创投公司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各合作伙伴:
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恪守商业道德,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对贿赂和腐败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创投公司要求所有合作伙伴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遵从业界通行的道德标准,在向创投公司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义务时,或代表创投公司向创投公司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行为:
1.不实施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腐败行为。创投公司禁止任何员工行贿和受贿,如果任何创投公司员工试图通过、协助、教唆、促使合作伙伴或与其合谋的方式进行贿赂,合作伙伴应明确拒绝并主动向创投公司举报。
2.不以任何形式贿赂创投公司员工。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创投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当行动等。
3.保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帐簿和记录,不在账簿和记录中录入虚假、不准确、不完整、伪造或误导性条目。
4.合作伙伴应将创投公司的反腐败要求传递给其员工及其合作伙伴,并定期审视。
5.配合创投公司的工作。为确保合作伙伴始终遵守法律、道德及创投公司的反腐败要求,创投公司有权对合作伙伴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及实施相应的管控程序,合作伙伴应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资料,不隐瞒任何可能对创投公司合法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如果任何合作伙伴未能遵守相关行为或违反有关承诺,或做出了任何虚假或欺骗性声明、陈述或保证,或创投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合作伙伴实施了上述行为,创投公司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暂停或终止与该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同时,创投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合作伙伴对本告知书有任何疑问,或者发现任何合作伙伴或创投公司员工疑似或者已经违反所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创投公司的反腐败相关政策及要求等,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如下电子邮箱:qdctctgs@163.com。创投公司将对相关举报线索严守秘密并展开调查,并确保被举报人不会对举报方进行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若本政策与当地法律法规等不一致,则以其中更为严格的要求为准。本告知书适用于各合作伙伴与创投公司及其下属直属公司及由其负责参与、管理的日常经营业务。
承诺声明:本单位对《城投创投公司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内容已知悉,承诺将严格遵守城投创投公司反腐败相关要求,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