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城、麟游光伏电站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澄城县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麟游县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服务名称:陕西澄城、麟游光伏电站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采购
3.服务内容:
陕西澄城、麟游光伏电站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采购服务,本次报价包括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的采购、运输、安装、设备调试、后台调试、后台画面制作等工作,并出具测试报告、配合调度完成验收工作确保验收通过。澄城项目后台监控及远动设备为许继集团,麟游项目后台监控及远动设备为国电南自。
4.服务地点:陕西澄城光伏电站、陕西麟游光伏电站
5.采购预算:29.1万元(麟游项目14.5万元、澄城项目14.6万元)。
6.本服务合同与青岛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澄城县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麟游县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具有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销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期限: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澄城、麟游项目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的采购、运输,并按现场运维人员确定的停电期间完成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后台调试、后台画面制作等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2.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服务内容要求,满足DL/T 584-2017《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7.2.21.2条要求以及双方认可的方案开展工作。
(2)乙方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每延迟一天扣罚总合同额的1%。
(3)乙方应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实施过程中进度及协调工作。
(4)乙方应对其技术人员的行为负责,确保技术人员遵守项目现场的相应规范要求,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5)应遵守甲方和项目现场的各种管理程序和文件。
(6)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
3.验收要求:
乙方按照采购要求完成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现场验收、设备调试、后台调试、后台画面制作等工作,并出具测试报告、配合调度完成验收工作确保验收通过,乙方通过甲方正式验收,乙方出具验收确认单报甲方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完成验收程序并通过甲方正式验收,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9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0日内支付对应款项。
(2)质保金5%,质保金不计取利息。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调试等问题,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0日内支付对应款项。
5.质保期
(1)设备及本次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为3年,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或本次相关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报价单位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以消除质量问题。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运输、调试、利润、税金、综合考虑风险因素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应满足本询价采购公告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资料需提供1份,包括:
(1)确认函(附件1)
(2)报价单(附件2)
(3)营业执照
(4)合同业绩证明(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销售业绩的合同关键页)等。
以上材料需左侧双钉装订成册,其中第(1)、(2)条需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第(3)、(4)条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2.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中提供的所有合格业绩的数量最多者作为中标单位,如出现相同有效最低报价且合格业绩数量相同,则选择有效最低报价且合格业绩数量最多的报价单位中合格业绩合同总金额最大者为中标单位。
六、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6:00。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报价文件需按照附件3格式进行密封,并在第1条所示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送达到第3条所示邮寄地址。如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则报价无效。
3.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2楼14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健恩 联系电话:15829848007
采购单位:澄城县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麟游县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