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光伏项目水资源论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伊通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名称:伊通光伏项目水资源论证服务
3.采购内容:伊通项目一眼水井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协助该眼水井办理取水证。
4.服务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建国村。
5.采购预算:26000元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具有至少3份水资源论证相关服务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并通过属地水利主管部门审查。
2.技术要求:需符合我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等法律法规,符合伊通县水利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要求。
3.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出具的水资源论证报告需通过伊通县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最终办理取水许可证。若因水资源论证报告未通过伊通县水利主管部门审核等原因导致采购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等,一切损失将由服务单位承担。
4.付款方式:服务单位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取得取水证后,服务单位向采购单位开具与合同金额对应的符合税法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额的100%。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勘察费、报告费、税金等综合考虑风险因素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应满足本询价采购公告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资料需提供1份,包括:
(1)确认函(附件1)
(2)报价单(附件2)
(3)营业执照
(4)合同业绩证明(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水资源论证服务相关业绩内容的合同关键页)等。
以上材料需左侧双钉装订成册,其中第(1)、(2)条需按附件格式打印并加盖公章,第(3)、(4)条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2.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中提供的所有合格业绩的数量最多者作为中标单位,如出现相同有效最低报价且合格业绩数量相同,则选择有效最低报价且合格业绩数量最多的报价单位中合格业绩合同总金额最大者为中标单位。
六、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10:00整。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报价文件需按照附件3格式进行密封,并在第1条所示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送达到第3条所示邮寄地址。如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则报价无效。
3.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2楼1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龙 电 话:13171125817
采购单位:伊通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 3 月 15 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